判决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微博截图 中新网12月18日电 今日上午,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在微博晒出法院判决书,称琼瑶《梅花烙》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并透露,判决即认定《宫锁连城》侵犯《梅花烙》的改编权和摄制权,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,于正向琼瑶道歉,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 王军律师发文称,“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,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,台湾著名作家琼瑶《梅花烙》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: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! 此刻,我们只想说:‘知识产权胜利了!原创精神胜利了!’” 琼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微博截图 2014年4月15日,琼瑶在微博中称,由于正任编剧的电视剧 《宫锁连城》 抄袭自己的 《梅花烙》剧本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同年5月28日,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包括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、排名/优化/黑帽技术/云蜘蛛池/外推软件/外推猎手消除影响、排名/优化/黑帽技术/云蜘蛛池/外推软件/外推猎手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 12月25日,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,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,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 《宫锁连城》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于正随后提起上诉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2015年4月8日,“琼瑶诉于正侵权案”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。【百度优化排名黑帽霸屏哥】 |